理想信念的确立与坚定,要靠社会的教育与引导,更要靠党员干部自我的约束。当前,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重要精神,推动新余实现“两个提前建成”的目标,就必须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
第一,要增强忧患意识。回顾我们党走过的90多年的光辉历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于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力。从我们党所经历的挫折,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信念动摇对党和人民的危害。现在,我们处在一个不需要为追求真理抛头颅、洒热血的和平年代,在这个精彩纷呈的太平盛世,能否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守崇高的精神家园,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外部环境的错综复杂使所有的人必须面对更多考验,一些社会负面的影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失、精神迷失”。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重要原因就是忽视和放弃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产生了普遍性的精神懈怠,最终导致亡党亡国。我们党执政已经64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肩负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存在的这些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化解精神懈怠的危险。
第二,要增强公仆意识。能否增强公仆意识,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一个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干部,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定是为民谋利,心里一定能够装着人民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能够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鱼水相依的感情。要坚持问需于民,切实为民谋利。必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的位置上,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绝不能为个人或某个小团体的私利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勇于接受监督。要始终牢记,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体和最终来源,是权力的所有者。必须明确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而不是享受。工作中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勇于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批评。要坚持廉洁为官、依法用权。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自重自爱,克己奉公,光明磊落,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树立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