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防灾减灾日国旗下讲话发言稿(2)

发言稿2018-08-04李一老师

3.如果正在操场上上体育课,可避开避开高大建筑物,原地蹲下,双手护住头部。

同学们,虽然我们现在无法准确预测地震的发生,但我们可能通过掌握预防和减少地震灾害的知识使损失降至最低。现在文明楼前有一块防震避灾板报,具体介绍了如何在家里避灾,如何在公共场所避震等知识,同学们下课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下。

下面,我说下防溺水。

发生溺水事故是夏季在安全方面存在的最大隐患,因为每年在这个季节里都会发生许多令人痛心溺水的事故,并且这些事故往往是以生命的失去作为代价的。溺水已经成为中小学生的头号杀手,去年我市中小学生溺水死亡占全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的63.2%。5月至9月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我校又地处闽江附近,我们要加倍注意做好防溺水的工作,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每年5月至9月气温较高,又包括两个月的暑假,使得学生到河边游泳、玩耍的频率增多,更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防溺水事故应该做到“四不”原则: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玩耍、游泳。

此外,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未掌握急救技能的学生应该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我还要说下交通安全。去年3月18日,一名中学生骑着电摩在福州市五四路口闯红灯,迎面撞上了一辆超速的出租车,这名中学生就这样倒在了斑马线上。最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这就是在当时引起广泛关注的“3·18”事件,而这只是电动自行车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中的一例。福州市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事故统计数据显示,造成死亡负有事故责任的约八成是电动自行车。而在过去的三年,福州市已经有146人死于电动车事故。为了学生的安全,去年3月22日福州市教育局明文规定,中学生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但是现在仍有一小部分同学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其中绝大部分还是超标电动车。

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交通工具,主要原因有:一是超标准电动自行车载重量、速度等方面大大超过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大部分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还拆除了限速器;二是车型和重量较大,加上自身材质和刹车系统较差,交通安全性能很低;三是大量存在超速、载人、载物等问题,在行驶中稳定性很低;四是驾驶人由于没有经过培训,交通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很低,行车随意性大,各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其中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逆行、超速等行为所占比例最大。还有一些人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加大功率和行车速度,甚至还有一些年青人在路上“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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