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落实的不彻底。比如: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具体业务,平时仅仅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职责,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力度不够。再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自己很少过问,殊不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作为政府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义不容辞。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方面。一是用发文和开会部署工作的习惯仍旧存在。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可签可不签的文件也签了,自己在把关上是负有责任的,说明对中央、省委市政府规定还是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公务接待、公费支出标准还有超标现象。有时“热情”、“大方”的老习惯仍有所表现。比如:在接待职务高的领导和重大项目投资商时,有时往往考虑政府形象,怕没有面子,导致在接待中存在超标现象。再如:有时考虑场面,在陪同人员安排上,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陪餐,增加了接待开销。三是对不正之风抵制不够。作为分管机关事务、财政支出的分管领导,忽略了对餐桌上、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等浪费现象的监管,对现今社会、机关单位范围内存在的奢靡之风的危害认识得不足,指导、监管方面还存在欠缺。归根结底还是我本人对不正之风抵制不够,思想上开了口子。
三、产生“不严不实”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照“三实三严”要求,对于自身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我已经有了深刻认识,不管是被动接受,还是随波逐流,归根结底都是主观上出了问题。
(一)无私精神不足,理想信念有所动摇
入党的时候,树立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走上领导岗位的时候,也像焦裕禄一样树立了“大干一场”的决心。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环境变化,心中理想信念支撑与具体的本职工作产生了间隙,理想追求和事业目标发生了脱轨。一方面,但随着年龄增长、职务变化和社会环境气候的改变,入党时的誓言感觉没有那么清晰了;另一方面,随着党内和社会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自己对我党的事业产生了担忧,也受到了一些干扰,一些“四风”问题也在自己身上有了痕迹,奋斗的激情也开始逐步消退了。习近平总书记把理想信念形象地比喻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对照自身就暴露出缺钙的症状:对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不良风气,甚至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行,不以为然,不批评,不抵制,不斗争。身上求真较劲、勇于担当的精气神不足了,思想上、精神上享乐主义方面的倾向加剧了,官僚作风出现了,锐意改革的精神减弱了,自我约束不严了,为民办事的标准降低了。如此反躬自省,发现自己真的是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淡化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信仰,干工作、干事业的理想支撑和信仰统领有些“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