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惩防机制,完善惩防体系
总段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以教育为核心、以制度为根本,以监督为保障,立足于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在全段营造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氛围,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分工,将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二是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继续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三是进一步调整权力结构,强化制约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使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惩戒机制和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四是以公路建设项目流程为主线,围绕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逐步实现廉政教育由警示自律向文化熏陶转变,廉政制度由重建设轻落实向两者并重转变,监督力量由主要依靠纪检部门向发挥各种监督主体作用转变,廉政建设由注重治标向更加注重预防转变。五是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班站、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在全段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五)规范项目监督,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坚定不移地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督察机制,总段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纪委将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继续推行工程廉政合同制度,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物资采购、价款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各支部和参建单位要对各自分管工程选派工程廉政义务监督员和质量监督员,对本单位受监工程的廉政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促进管理效益的提升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二是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监管,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监督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察,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总段工程处和省道218线静庄、省道202线泾渗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办要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做法和经验,确保工程资金的合理调配使用和工程的优质高效实施,确保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全力打造“阳光工程”。四是加强对大额度资金拨付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建立大额度资金拨付使用流程规定,建立和完善大宗物资、机械设备采购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资金使用规范透明。五是抓好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保证段属各单位和工程项目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六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严禁分管工程的领导干部给工程项目介绍劳务队伍和施工机械,严禁领导干部个人和亲属的施工机械参与工程施工。对在今年的路网改建、养护工程、危桥加固工程中因管理、经营不善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和项目资金流失的,以及违反上述两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