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以国务院批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契机,结合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调研力度,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大力建设渤海新区全省经济增长极,市人社局与渤海新区实行全面对接,在社会保险、人才引进等方面,突破现有政策、体制和机制,大胆先行先试,赋予新区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创新活力,从而促进渤海新区的快速崛起。
二是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管理机制。研究和落实促进农村劳动者就业的扶持政策,建立城乡劳动者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和平等就业的新格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基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尽快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筹建沧州技师学院,整合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适应沧州加快产业发展的实训基地。
三是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非试点县市(泊头、海兴、南皮)、非行政区划区(渤海新区、中捷园区、南大港园区、开发区、高新区)为工作重点,实现全市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续以个体私营企业人员为扩面重点,同时加大对省人社厅通知《关于城中村改造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执行力度,把我市城中村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点做好市级统筹实施工作,力争三年时间在全市实现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同时,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机构改革,建立“五险合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科学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制度。
四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满足沧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不断扩大全市人才总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扩大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人才比重。广泛深入主导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了解掌握人才需求状况,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从资金、项目、待遇上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留学生创业园,为临港产业、管道装备、化工制造等具有一定研发创新规模的重点产业,提供科技支持和人才支撑。突出沧州环渤海和黄骅综合大港开航的独特优势,以柔性引进京津地区高层次人才为重点,重点抓好“五个一百”人才引进计划。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重奖在重点产业、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人才,真正做到人才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从而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