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筑牢理想信念之外,在工作中我认为还应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敬业意识。就是做到爱这份工作,就要喜欢上这份工作,要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份工作当中,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人事工作无小事,涉及的面很广,而且事关干警的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平时多利用空余时间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学习干部人事工作的条例、法规,精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公务员法等制度法规,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环节的操作要领以及干部日常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狠下功夫,做掌握政策法规、处理日常事务的“明白人”。
二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在人事工作岗位上要尽心尽力地去为干警服务,不能敷衍了事,要有耐心,不怕麻烦,不怕辛苦,有时还需要忍辱负重的精神。同时,还要勤于思考,善于谋划工作,为党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考。
三是要树立奉献意识。组工工作不象办案部门的工作,办案人员能够根据案件需要经常出差办案,而组工干部出差的机会很少,几乎每天都要在办公室整理材料,工作枯燥无味,久而久之就觉得在这样的部门工作没什么意思,奉献意识逐渐淡薄了,敬业意识和服务意识自然也就逐渐丧失了。因此,必须树立无私奉献的意识,不计名利,不讲报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在组工工作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