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力是责任,用权要担责
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但是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无权力的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因此,对每个领导干部而言,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党和人民授予民你多大的权力,你就有多大的责任。要正确理解、把握、处理好权力与职责的关系,就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权力当作是对人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向党和人民负责,谨慎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造福人民,回报社会,防止滥用权力。要恪尽职守,尽忠职守,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敢想敢干,大胆决策,敢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以用权,就是要勇于担当的意识,有效地运用好制度约束下的权力,为党尽责。
四、严以用权不是不作为
古人论为官用权,推崇“清、慎、勤”,慎与勤,则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要求。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职务,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有担当。就要从严要求,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当前,在“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下,一部分人纷纷开启“自保模式”,搞明哲保身,主张所谓“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面对干事创业畏缩不前,绕之避之,不作为、不担当。这种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浪费了行政资源和人、财、物力,还自圆其说“规矩太多没法干”。
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夫所作为。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想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所以,执权者应学会将私欲放下,摒弃攀比心理,在个人利益上知足,在为人民服务干工作上不知足,勤政为人,做个好公仆。不能让“严以用权就不作为”的伪命题误导了自己的思想,迟滞了干事创业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