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以用权”,必须在“不严”处改起
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权”来管理粮食公共事务,促进粮食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作为粮食工作者,首先必须要尽职履责,做到“权为民所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诸如推诿扯皮,协调不力,造成被动局面;作风不实、不负责任、贻误发展;奖罚不明,优亲厚友,失之公平等问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当今社会,大至国家之间、小至地区之间或行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器物、科技和制度三个层面上。行政管理部门更多地体现在制度方面的竞争,所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以用权”,就要在“制度竞争”方面负起责任,要制定科学正确的政策引领行业发展。具体来说,比如起草一份文件,你就是在参与决策,体现着你的决策权;起草文件的质量高低如何,就在检验着你的决策力。你是否吃透了上级文件的精神,是否摸透下情,所提的工作意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创新性,遣词造句是否规范准确、会不会在理解中产生歧义,使执行者无所适存等等。如果作风不实,起草的文件质量就会不高,这就是用权不严的问题。所以,“严以用权”就要对照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首先找出“不严”之处,进而才能有针对性地克服和改正“用权”中的不足。
四、“严以用权”,必须在“严”处做起
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要严,首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和纪律,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其次,要建立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人的趋利性上讲,人都是自私的,因此必须加强监督。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三,要审慎运用手中的权力,因地因时制宜,科学决策、科学指挥、科学执行。第四,公正用权,不能凭自己的好恶用权。只有公正用权才能真正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权只有从“严”处做起,也才能真正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