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典型的事,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时,发现公诉人迟到了十分钟,回来后就找公诉人谈话,这么严肃的场合,为什么迟到,让其说明情况,这不都是一种创新的方法吗。纪检监察干部跟案,在重大案件,审讯时,纪检监察干部可以去,看一看我们的干警有没有动手的,搞没搞刑讯逼供,将来当事人有反映了,我们还可以作个证吗。这不都是监督的好形式吗,不要守株待兔,等米下锅。这不行,纪检监察工作要搞活,要走出办公室,到群众当中去,到案件当中去,这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搞活。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我就着重强调这三个问题,希望我们的检察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要振奋精神,认真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好,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