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度建设,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强化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整合力量,加强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和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要健全监督网络,形成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为主体的全方位的权力监督格局,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框架内运行。健全行使权力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政问责监督机制。将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等建设情况的日常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完善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围绕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资源配置权、执法和司法权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通过制定实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等制度,保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通过电子政务将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