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律己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

发言稿2018-09-14王新老师

四、严以律己要以接受监督为镜。

“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于身”。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首先,要正确认识监督,监督是与手中的权利、资金并存的,譬如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国家设立了数额庞大的就业专项资金,有资金的地方如果没有监管,就要滋生细菌,相关的党员干部就会变质。所以作为人力资源服务系统的党员干部,更要清醒地认识到上级对自己、对单位的监管,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要形成愿意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的习惯和勇气,让容易滋生细菌的资金和权力置于各级监管下,减少相关人员变质的机会。要善于接受监督,伴随着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的兴起,监督已演变为全方位、多渠道、全天候的监督,作为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单位,我们除建立了市场信息公告栏、网上信息公开栏等多种传统的信息公开渠道外,还通过在XX晚报设立“就业时空”专版,在XX电视台设立“就业时空”专段、在XX电台设立“就业时空”专栏,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市人社局微博、微信,广泛公开单位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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