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言行上要讲纪律。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是执纪者、监督者、问责者,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要做立纪的谋士。虽然党的纪律内涵丰富,包罗万千,但要建成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党的纪律体系,最终实现依规依纪治党,任重道远。我们要虑远谋深,善于探索总结正风反腐、体制改革实践创造的新鲜经验,固化为制度,升华为条规。同时,要适应新形势、顺应新任务、响应新要求,做好纪律条规的废止、修订、解释工作。要做守纪的战士。纪委,顾名思义是管纪律的。如果管纪律的人没有模范带头遵纪守规,一方面,“溢出效应”就会使教师不像教师,军人不像军人,党员不像党员,干部不像干部,医生不像医生等;另一方面,我们知纪犯纪就失去了肃纪执纪的道德制高点和正义存在感,最终必将丧失执纪资格、卸甲归田。遵纪守规、循规蹈矩,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带头守纪,老老实实为党的纪律站好岗、放好哨、看好门。要做肃纪的勇士。纪律是党内律令、法条,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藐视纪律就是政治错误。如果不严纪肃纪,我们就是放弃职守、失职渎职。要先教后诛,不要教而不诛、未教先诛,做好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把纪律当成“纸老虎”“稻草人”的现象,要严肃惩处。要用纪律思维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工作。要做执纪的卫士。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应该成为新常态。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规没有特权,执纪执规没有例外。要加大执纪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纪律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对违规违纪、破规坏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坚决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四是履职上要讲担当。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天职。监督、执纪、问责无一不是触动利益,无一不会开罪于人,无一不需勇毅笃行。没有担当勇气和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就无法深入下去。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明白人”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保障。要不怕得罪人。不敢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衣食父母。在腐败分子面前当好人,在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怕得罪人,就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我们放过违纪、纵容“四风”、包庇贪腐,就会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历史的如椽大笔就会记下我们的污点和责任。现阶段,我们突出的任务是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强化纪律日常监督,对触犯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做到动辄得咎,用纪律来严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唯此,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要敢啃硬骨头。古人说,天地生人,有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担当的要害,突出体现在较真碰硬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硬骨头不少。要监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只有抓住了牛鼻子,牛才会跟着走。要强化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日常监督。这是困扰纪委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关键作用的瓶颈性难题,必须逐步实现既“破”又“立”。要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仍然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今后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强力问责,把各部门的责任抓到位,让纪委从事务主义中相对超脱出来,更好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更准体现“组织协调”地位。要力推纪检体制改革。有些工作可以先做起来,不要什么工作都等政策等指示等文件等开会。在改革方面,我们必须积极推进,不能拖后腿。要对己动刀子。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不食人间烟火的真空里,不具备天生免疫力,也是“围猎”的重点对象。我们顶得住、站得稳很重要。《史说新语》里面对官员最高的最简单的评价就是三个字:有威望。领导干部有威望,拿金钱是买不来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自身也有不足。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不能出现失误、不能犯错误的岗位。如果不能“万无一失”,就有可能“一失万无”。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严查处,各方面都要严起来、实起来。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该通报批评的一律通报批评,该组织处理的一律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一律纪律处分,该刑事处罚的一律刑事处罚,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清除“害群马”,防止“灯下黑”,打造“铁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