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责”,就是要为民谋利、敬畏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对待党和国家的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地位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权为民赋、权为民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是用来为人民谋福祉的,绝不是个人能够终身拥有的“私器”。对此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心中有戒”,就是要行有所止、敬畏法纪。“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敬畏法纪是党员干部的压舱石,只有心中有敬畏,才能不偏离人生的航线,不走上触礁的歪路,也才能行得稳走得远。“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敬畏法纪,就是要带头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经常戒备和提醒自己,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自觉把党纪国法的要求转化为自身的追求,转化为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执政实践中的办好事,干实事。“党纪严于国法”,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敬畏,是警醒更是鞭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慎独慎微,勤于自省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县调研时指出,要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微做到防微杜渐。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以律己,能否慎独慎微是个大关口。“慎独则心安”,慎独是修身律己的理想境界,是道德评判的重要标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