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长在储粮建设动员会讲话(2)

发言稿2018-12-05王新老师

br>为了实施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月。国家粮食局制定下发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暂行省局也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这两个文件对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主要内容:一是项目县范围。省是玉米主产省,农户科学储粮仓推广范围以玉米主产区为主,也就是以玉米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的县(市农场为主。通过一推广试点情况看,农户科学储粮仓的适用粮食品种和应用范围上,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不仅适用于玉米品种,而且还适用于水稻、大豆品种;不仅适用于重点玉米产区,而且还适用于非重点玉米产区。二是仓型及资金比例。省推广的农户科学储粮仓仓型为圆形仓和矩形仓,单仓容积为立方米,国家认定的遵循农户自愿申请,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及出资比例也是国家明确的国家核定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仓单仓造价为元,其中:中央补助.元,省级财政配套元,农户自筹.元。三是工作责任。国家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国家粮食局,省里落实到省粮食局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国家确认的监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理。省局负责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省财政厅落实招标采购,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及时拨付建仓资金和管理费等工作。各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粮食局按专项建设要求,指导所属县(市农场抓好专项建设推进和落实。县(市粮食局负责开展宣传、农户自筹资金收取、购仓农户档案建立、项目初步验收等项工作。监理部门要行使独立监理职能,确保专项建设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有关文件,并在专项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能,抓好落实。四是项目管理经费保障。专项管理是通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为减轻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省局根据国家专项管理办法中“以省为单位按照项目总投资的.%安排资金作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要求,对我省项目管理费进行了分配,比例是县(市级%省和市(地各.%管理费的使用办法已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省局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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