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实行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民主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的
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宪法赋予村居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之一,是实行村居民自治,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的前提和保障。通过依法民主选举村居民委员会,让全体村居民直接参加选举,不仅能把代表集体利益、为群众讲话、办实事的人选进村居班子,使基层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民主活动更加健全,使依法治国的方略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可靠保证,而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村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贯彻落实今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居组织建设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和体系健全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城乡也就稳定了,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也就得到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