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新政策,7月1号实行办身份新政策

法律法规2018-06-08王新老师

2017年下半年将上线的新规可不少,其中包括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关我们身边的大小政策有哪些是可以关注的地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7月1号实行办身份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7月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办理将极大方便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那么,这项惠民措施何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提示两种情形不能异地办理

以下两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补挂失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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