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公平分配婚姻共同财产(Equitablepisionofmaritalproperty)
这种分配方式是美国最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包括纽约、德州等州都采用这种方式。我们前文说过,纽约属于分别财产制州,而德州属于共同财产制州,基本财产制的区别会对这种分配方式产生什么影响呢?
在分别财产制州中,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对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有控制权和管理权,但在离婚的时候,该被认为是婚姻共同财产的,法院还是会认定是婚姻共同财产。比如Jane婚内的工资收入在她自己名下的工资卡中,但在离婚时,因为它由婚内劳动产生,还是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共同财产。
所以分别财产制州,在这种分配制度下,又被称为“延迟的共同财产制州”。因为说到最后,不管是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会被认定是婚姻共同财产的都会被公平地分配。
可是分别财产制到底是“延迟”了的,这种延迟就给了一些配偶在感觉快要离婚了的时候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都处理掉的机会。
III.公平分配所有财产(Pureequitabledistribution)
这种分配方式是给了法院最多自由裁量权的方式,因为法官不仅可以考虑婚姻共同财产,还可以考虑配偶的个人财产。麻省就属于采用这种分配方式的州。
IV.什么是公平分配,但假定平均(Equitable,butPsumptiveequal)?
美国有13个州采用这种方式,其实它也只是公平分配的一个小变种而已。法院的目标是公平分配,但在确定“什么是公平分配”这个问题的时候,假定平均分配是公平的。
这种假定的理论基础是,婚姻家庭中的分工是两人共同决定的,没有谁比谁付出的更多,所以两人得到同样的财产才比较公平。比如说,在John和Jane的婚姻中,John是一家500强企业的CEO,给家庭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给了孩子们得到优秀教育的机会;而Jane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没有外出工作,但如果没有她对家庭的付出,John不会有机会可以安心地发展自己的事业。这13个州认为,在他们两人的婚姻中,John没有付出更多,两人共同决定了家庭分工,惩罚选择了以另一种方式付出的Jane有失公平。
所以在这种假定下面,想要分到超过50%财产的那个配偶必须提交证据来证明他/她理应得到更多。还是用John和Jane的婚姻来举例,如果他们结婚之后,Jane不仅要外出工作,还要做家务带孩子,而John不工作也不做家务,每天就打游戏加出去喝酒玩乐。在存在Jane这种“超级配偶”(Superspouse)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认定,公平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