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律师事务所就当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文自2013年2月10日起执行,执行期3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0】18)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2013年2月4日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