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资产
这是公司清算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详细的了解之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清算事务。
1、核定公司资产的范围
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包括公司在解散时实际占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也包括在内。
(2)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
(3)公司对外投资享有的股权。
(4)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2、接管公司资产
(1)实物的清查、登记。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库存现金的清查登记、清查银行存款、国定资产的清查与登记、库存材料和产成品的清查和登记。
(2)债权的核实与登记。
(3)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清查。
(4)对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核实与登记。
四、核定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1、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2、债权申报登记。
3、债权审查。
4、债权、债务清产报告表的编制。
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1、未到期债权的收取。
2、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的处理。
3、有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
4、对于无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
5、对合同以外的债权的收取。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如果通过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清算组应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最终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推选1至2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民事诉讼。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可以为清算组提供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及时解决争议的咨询意见。在法律调解时,还可以就实体问题帮助清算组做出正确判断,防止公司做出不应有的让步而遭受损失。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计入清算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