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团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助理、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副主任,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负责规划方面工作,负责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和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市地震局。
法律法规2018-08-04王新老师
曾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团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助理、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副主任,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负责规划方面工作,负责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和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