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比例分享的设定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考虑激励机制,又要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而不是名义税负,试点前后税负对比应该关注实际税负
再过10天,营改增试点将全面实施。营改增全面施行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分配增值税的收入?财税体制改革将通过哪些举措深化?
为此,上证报记者对话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毕马威中国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等四位财税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企业更应关注实际税负
上海证券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如何应对?
沈瑛华:营改增是一项以当前税收收入减少为代价,换取企业活力激发、社会经济结构优化的减税行为。营改增最终将有助于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财政收入也将因此受益。
对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国家提供了多项保障措施。但是对特定行业的特定企业来说,由于情况千差万别,肯定无法保证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政策所提供的减税空间,比如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的合理选择、获取进项税额抵扣、出口服务的零税率或免税申请等,企业都需要精心准备和筹划。
杨志勇:对于企业来说,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而不是名义税负,试点前后税负对比应该关注实际税负。这不容易做到,因为不同企业的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之间可能差距较大。
资本市场应该关注行业中的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其中要对不同企业的进项税额保持必要的关注。当然,税收负担只是一个方面,企业业绩才是最重要的。
上海证券报:营改增试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张连起:主要是“五个防止”。一是防止提前征税,征收过头税。二是防止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让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以及对进项额核定标准过苛。三是防止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四是防止人为手段不开增值税发票,或增加开票手续。五是防止企业道德风险,特别是利用不动产抵扣搞串通调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日前已专门发文护航全面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