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档 |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 自来水价格 (元/立方米) | 排水价格 (元/立方米) |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220(含) | 1.92 | 1.70 | 3.45 |
第二阶梯 | 220-300(含) | 3.30 | 1.70 | 4.83 |
第三阶梯 | 300以上 | 4.30 | 1.70 | 5.83 |
③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按照居民综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调整,即由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1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
四、厦门市有关配套措施
1、“一户一表”的认定标准
居民阶梯水价执行范围为市属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房产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单位对应的一户一表。
2、合用表的认定条件
市属供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居民客户一个水表及账单,对应两张及两张以上住宅房产证明或两本及两本以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合用表居民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