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学生资本论读后感2篇【优秀】(2)

读后感2018-08-31王新老师

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就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就是能够解释贪官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就是以必须社会的价值决定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就是剥削现象。这就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构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透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必须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就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就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必须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就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就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就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就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同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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