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的杀戮。尤其令人发指的是,这是一次和平时期亲人和邻里间的残杀。
《圣经》里描写的人类第一次杀人,就发生在兄弟之间。那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对兄弟亚伯的残杀。值得注意的是,上帝接下来的警告是,如果有人因此想杀该隐,则“必遭报七倍”,可见杀人罪之严重。然而,如此严厉的警告依然没有使人类停止杀戮。整个人类历史记满了人与人的自相残杀。死去的人就像替罪羊,或是为了“玉米快熟”一类的眼前利益,或是为了其他更丰厚的经济目的。
为了让读者不至于忽略这个重要的寓意,杰克逊还利用了石头杀人的典故。这个典故也出自《圣经》一篇著名寓言。耶稣的敌人要求耶稣依照摩西之律,用石头砸死淫妇。可是,当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时,人们“便从年老的开始,一个接一个溜走了”。不过,在《摸彩》中,人们读到的情节却恰恰相反:最年长的沃内没有丝毫的反省意识,反而是他在带头招呼人们去拿石头砸人。当然,所有的村民都和他一样,盲从并自以为是。因此,在集体参与下,在和平时期,全村人联手杀害了一个自己人。这个问题相当严重啊,就好比是那个FLG,不仅危害自己,简直就是迫害全人类。从上看出相信科学有多么重要啊!!!
这篇文章看到这就差不多了,但我还在网上看到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还是从作者的背景入手介绍杰克逊从小生长在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她的母亲笃信美丽是女孩幸福之源的传统观念,一心要把她培养成和自己一样的社交圈中人,美丽并讨人喜欢。可是,杰克逊虽相貌端正, 却对当可爱的洋娃娃毫无兴趣。为了反叛母亲的传统观念,她把自己吃得胖胖的,然后嫁给了一个犹太知识分子的大学教授。可是,在美国东部佛蒙特的偏僻小大学里,反犹、反知识的传统同样令杰克逊感到窒息般的压抑。在她心里,她,乃至她的家人,似乎都是那个城市的异类,而她所做的,就是保持自我,拒绝依顺社会习俗。她和环境及邻里的紧张对峙,不仅化作她的作品情节,同时也成为她的精神生活的写照。 还有人从社会层面来分析在《摸彩》中的深层意义。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世界动荡,战争频繁。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泛滥成灾。西方文坛因之出现了一批“反乌托邦”作家和作品,探索人类世界种种悲剧性的未来。(www.eduche.com)不论是从科学技术的角度去预见人类社会的暗淡前景,还是从政治体制入手去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