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003.02,山东省潍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3.02——2006.09,山东省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00.09——2003.06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9——2007.03,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潍坊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03——2011.11,山东省潍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委党校校长、潍坊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2——2012.03,山东省青岛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1]
2012.03——,山东省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分管工作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审计、政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2]
担任职务
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3],第十届、十一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潍坊市委委员,潍坊市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潍坊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4]
任免信息
2011年12月16日,免去张新起同志中共潍坊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和市委党校校长职务,张新起同志不再担任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2011年12月20日,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新起辞去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5]
2012年01月21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决定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