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新规定(3)

动态新闻2018-09-12王新老师

房子知道使用面积如何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办公用房、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员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定:

一、:

正: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

(一)及直属

省(、直辖)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直辖)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正厅()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州、盟)级及直属

(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旗)级及直属。

(、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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