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民政部退伍军人最新优抚政策【荐读】(3)

动态新闻2018-09-04王华老师

3.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知难而上,勇于创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强不息、建功立业。

4.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得到广泛赞誉。

5.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堪称模范。

四、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全面考察、组织推荐、媒体公示的办法进行。推荐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考察并报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民政部根据事迹确定拟表彰名单后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五、宣传表彰方式

一是通报表彰;二是召开表彰大会;三是新闻媒体进行深度宣传。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评选推荐过程变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斗志的过程,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本着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把最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推荐上来。

3.完善手续,及时上报。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写《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2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于2009年6月20日前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附件:

1.优秀复员退伍军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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