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岑瑞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梧州市区及周边乡镇大肆开设赌场,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岑瑞意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法律责任。岑瑞意组织、授意或者默许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和抢劫,均已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