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纪实
“分区取证”破虎门爆炸案
5月3日晚上8时许,虎门镇“江泰超市”门口突然发生爆炸,超市门前的一台电视机和一台电冰箱严重炸毁,人行道地面及树木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附近店铺及对面厂房玻璃被震碎。
赶到现场的李灼华根据现场分析,首先判断爆炸是人为破坏,爆炸发生点并不在冰箱位置。由于爆炸现场范围大、痕迹物证多,又位于交通要道上,致使现场勘查存在很多不利因素。李灼华果断决定打破常规勘查方法,将现场划分为26个区,分区清扫现场散落的碎片,并依次装入26个塑料桶里,再移至干净的场地,用磁铁、筛子等仔细筛选物证,重新复原现场。
经过分析,专案组从关键物证中找到了线索,发现该案与虎门“2009·3·6”等另两起爆炸案的作案手法十分相似。经过物证中的人体DNA比对,警方确认3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为此,专案组将“2009·3·6”爆炸案现场遗留的一张勒索纸条上的账号作为切入点,发现该账户是冒用湖南女子“吴小江”身份开设的。经过调查,该身份证竟有12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竟有从事网络诈骗的嫌疑。以此为线索,李灼华首先逮住了实行网络诈骗的谭学良,并揪出了购买“吴小江”假账户的谭学良父亲谭芝兰。
根据谭芝兰提供的线索,专案组抓获了出售“吴小江”账户的彭卫红。彭卫红交代了自己确实使用过“吴小江”的假身份证开了一个银行账户,并于2009年1月份将该账户卖给邓芝兰。专案组顺利抓获邓芝兰,经过她的回忆,“一名身高1.7米左右,35岁,说普通话,穿厂服的男子”进入专案组视线。李灼华顺藤摸瓜在长安镇某电子厂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威(男,33岁,河南人),成功破案。
经审讯,胡某威对5月3日晚在虎门镇小捷滘社区某超市门口放置自制炸弹进行爆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胡某威交代,其曾出资1万元资助前女朋友开店,但全部亏本,便认为社会对其不公,产生通过爆炸来报复社会、敲诈勒索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