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费标准
根据南博会组委会规定的统一价格,此次展览收费标准为:
(一)标准展位:10000元/个,规格为9平方米(3米×3米)。每个展位含1个洽谈桌、2把椅子、1块楣板、地毯、2支射灯、1个废纸篓、1个电源插座。
(二)空地展位:1000元/平方米,至少租用36平方米以上,空地展位不包含任何展出用具。
为鼓励参展,在2016年4月10日前报名参展并缴纳全部展位费用的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每个展位1000元的优惠。
五、展台搭建及费用
云南旅游形象展区及公共部分的设计和搭建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费用;租用标准展位的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内部布置;租用空地展位的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的设计和搭建并承担费用。
六、参展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各州、市旅游委要高度重视今年南博会旅游产业馆的组展工作,广泛动员并组织辖区内的旅游要素企业参展。
(二)每个州、市旅游形象展示不得低于2个标准展位面积;订购6个展位(54平方米)以上的州、市可独立进行特装参展,特装布展费用自行承担;不足6个展位(54平方米)的统一并入云南旅游形象展示区,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布展。
(三)全省各州、市旅游委须指定专人负责南博会旅游产业馆的组织和联络工作,请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传真至南博会旅游产业馆展览组。
(四)各旅游要素企业和相关单位由州、市统一组团,也可直接向南博会旅游产业馆展览组申请展位。
联系方式:
电话:0771-4899330、18977098021李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