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场变幻莫测导致难以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市场经济千变万化,近年来一些农产品、畜产品价格波浪式变化,农民难以摸清市场规律,无法规避市场风险,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经营思维,给一些农民形成了灾难性的打击和损失。一家一户帮扶势单力薄,即使一村一户搞一品一业,由于市场发育不良甚至远离市场,会造成产品滞销,农民怨声载道。尽管过去各级政府号召群众办了一些实体,搞了一些产业,终因市场原因半途而废,一直未形成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
三、开展精准扶贫的几点思考
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通过此次基层的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认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应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三方面来开展。
1、申报是基础。组织动员群众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厘清群众收入来源,算清群众年度收入总账,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基础。农民种地收入好算账,打工收入很直观,财产性收入比较固定,经营性收入相对隐蔽。所以,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其放下包袱,主动申请登记,从而汇总出每一户比较符合实际的收入基数,作为村民相互对比和是否确定帮扶的依据。
2、评议是手段。根据每户村民上年度收入情况,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具体为:以村为单位,按照每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结合本村贫困人口指标数,从低到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选择确定贫困户。操作过程中可以将农户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低保特困户,智障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的,大病大灾造成生活困难而无力翻身的。诸如此类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门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进行复核,并负责建档立卡,列为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把他们从扶贫对象中剔除出去。第二类是除特困户外上年收入在全省确定的贫困标准以下,且有脱贫致富意愿和能力,政府扶持一把就能很快脱贫的农民,他们是我们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针对各自的脱贫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致富项目,最好一个村选择一个比较共同的产业,形成比较优势。第三类是上年收入超过全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的农户。政府要帮助这类农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要从扶持政策、金融贷款、信息提供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他们进一步发家致富的积极性,从而使其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3、政策是界限。在申报和评议过程中,最难识别的是二、三类农户。为了便于民主评议和基层干部掌握尺度,建议上级制定比较刚性的政策界限。例如:一是上年收入多少元为识别标准。二是有显性财产(城镇以上城市有固定房产、门面,有轿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有一定数量的牛、羊牲畜等)的农户为脱贫户,有经营性实体,并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三是识别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具体识别过程要坚持以下几个优先条件:即,人均收入低、家庭财产少的贫困户优先;群众贫困户比党员贫困户优先;年老体弱的贫困户比年轻力壮的贫困户优先;独生子女贫困户比超生贫困户优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优先;村内现仍居住在危房,无条件改善现状且生活困难的农户优先。四是根据金融等部门网上记载,还可制定一些比较刚性的限制措施。通过以上一些政策措施,使干部群众便于掌握政策界限,便于操作,易于消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