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撑。
五是加强规划引导,培植和壮大优势产业,推进产业聚集。各镇可整合闲散场地,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园。同时发挥传统优势,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例如,在紫阳县汉城镇、双安镇蒿坪镇一线在抓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产业优势,搞好规模种植和养殖,重点抓好紫阳富硒基地建设。任何沿线矿产资源加工已初具规模,力求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挥好大企业、大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的配套带动,延伸上下链条,使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配套发展,互利共赢。突出扶持重点,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优势行业企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广、管理较好的企业,并从全县小微企业中筛选出100-200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实行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干部挂包企业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六是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议大力发展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完善有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快信息交流网络、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机构及人才市场、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积极帮助企业通过市场获得资源和要素,努力解决小微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企业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
七是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组建各种行业商会、协会,发挥平台作用,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和互助。工商、税务、环保、安监、人力资源、财政等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为小微企业搞好服务。对于国家、省等上级部门制定的多项支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应及时梳理、公布和执行,经济主管部门要编辑成册,印发到各小微企业,切实让小微企业用足用好,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