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优化发展环境。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分工或统一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完善提供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政策法律等方面宣传和咨询服务,及中小微企业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拓宽企业和创业人员信息渠道。相关部门要加大中小微民营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政策及细则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调研,为企业提供产业指导、行业规划、项目介绍、政策咨询,破解企业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难题。降低惠企政策申请门槛,采取适当宽松的政策,减少职能部门年检、审批手续,切实减轻企业隐性负担,最大限度降低中小微企经营成本。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作用,对进驻部门审批事项授权率要达到100%,力促限时办结、高效提速。全面深入推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服务等措施,为企业办事提供最大方便。在农民工户籍、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子女入托就学等方面,给予的待遇确保能享受到上述权益,解决现实问题,为中小微企业用工解决后顾之忧。在落实有关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的同时,借鉴编制部门征询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的做法,定期征询企业需用各类人才情况,帮助及时招聘、解决企业用人问题。关心爱护企业家和创业人才,优先纳入评先树优奖励,吸纳他们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企业家和创业人才的素质,促进企业家队伍扩充壮大。要加强典型引导,大力宣传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自主创业、二次创业,树立榜样标杆,营造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坚定企业快速发展、做强做大的信心、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