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农业产业发展措施上,加快以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为主的各项改革,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条件。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是建立良性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改革,重点要强化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户之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之间采取招商租赁、承包权转让等自由流转土地,采取政府扶资、培养技术。联片经营等形式,使土地向大户集中、向能人集中、向农业企业集中,实现土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要组织引导滞留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上的农民,以城镇化来促进农业产业化。
4.在农业产业发展经营上,重点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龙头企业,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要立足优势资源和地方特色,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结合,积极发展种植、畜种繁殖等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导现有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兼并、联合,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鼓励工商企业兴办农业企业。总之,要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产业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群体,增强市场开拓和辐射带动能力。
5.在农业产业发展流通上,着力建设以农村市场为主的流通平台,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要结合城镇建设和乡镇主导产业定位,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和功能,尽快启动区域主导产业交易市场,专业市场以及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建设,并将其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规划、同建设,使城镇化、市场化同步发展。此外,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择优扶优,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
6.在农业产业发展指导上,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政府对农业产业的指导服务要从以前包打包唱的行政命令转移到宏观指导、制定规划、政策扶持、培育市场,调节利益上来,走"企业面向市场一一政府扶持企业一一企业组织生产"的路子,由企业自行规划产业基地规模、开展扶术指导,回收产品、开拓市畅政府只研究扶持、投入等政策,培植社会化服务体系,调解公司与农户、中介组织与农户在生产发展过程中以及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督促企业提高履约率,促进农户与企业从一般的买卖关系变成利益共同体,使农民不仅获得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还分享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逐步建立企业与农户、中介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