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官本位思想严重, 缺乏公仆意识。在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作怪下,一些公务员忘记了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公民,而将自己看成是“高于”普通公民的权贵。对上毕恭毕敬,对上级领导者则表现出“人身依附”、“对上级负责”、“仰仗领导”等卑屈的态度;对下则高高在上,“我为官你为民”、“我管你,你服从”等具有明显封建色彩的对普通公民不平等法律角色意识充满一些公务员的头脑。作为公务员,你只是作为纳税人的“人民”选出的“公仆”,而不是“权贵”。所谓“公仆意识”的核心就是: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基层公务员缺乏公仆意识,与群众不再是“鱼水关系”,而成为“油水关系”,吃拿卡要。大搞权利扩张,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当作“管老百姓”、“把持权力”的错误观念充斥在一些人的观念之中。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公务员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传统的等级观念与现代法治社会所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存在冲突。“官大压死人”的等级观念仍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深处,表现为机关对基层的傲慢,干部对群众的冷遇,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存在着“官贵民贱”、“民不管官”的传统观念,摆不正“干群关系”。
第二,服务意识淡化,缺少责任感。有些基层公务员极度缺乏热情服务意识,牛气冲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为基层的公务员应该肩负以下四种责任:即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然而,在公务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缺少深刻的认识。有些人忽视百姓利益,有的甚至和老百姓抢利益;有的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履行职责,部门之间各行其是,互相“踢皮球”、推诿扯皮。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缺少“奉献精神”。一些基层公务员依然存在官僚主义思想,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能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为人民服务,而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父母官”,将群众看成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对基层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考核规范等措施还相对薄弱。
第三,功利思想日益凸显,贪腐现象蔓延。“熙熙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反映了当下基层公务员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权钱交易。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人滋生了拜金主义思想。本应公正廉明的人民公仆——公务员也出现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一些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私吞公款公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成为基层的“大蛀虫”。使立党为公、 无私奉献的党性原则受到严峻挑战,这些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污染了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