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求真务实,加大查案力度。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教育提醒干部,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能够赢得民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实处,我认为:
首先,取得县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在改革发展的大前提下,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查处社会主义果实中的蛀虫,为社会发展扫清障碍,推进经济建设工作的落实。因此,在查办部分案件的时候应该主动及时向县党委汇报工作的进展,取得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不仅有利案件的快速突破,而且能够保证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落实案件责任,合理配备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积极性。查办案件主要是依靠一线办案人员,因此参加纪检监察案件的同志不能做老好人,要敢于得罪那些应该得罪的人,在原则面前敢于担当,要做到依纪依法、公平公正。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表里如一。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同志要明确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在查办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的性质合理配备办案力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在平常的工作中注重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当然,在工作中也应该注重办案人员积极性,只有热爱这份工作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只要做到生活上关爱同志,工作上关心同志,思想上关注同志,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最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关,要注重和善于组织协调,讲求组织协调的艺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组织协调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纪委牵头、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各施所长的工作机制、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等。我相信,只要我们着眼于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科学化的管理,积极发挥好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就能够更快更迅速更细致的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此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学习探讨活动,在全委局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之风,这样有利于同志们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只有我们自己禁得起党组织和人民的考验,才能201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才能提升党和人民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