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反对民族分裂、反对“三股势力”的斗争中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态度不暧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认识要十分清晰、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言行不仅要敢于表明态度和立场,而且还要敢于发声亮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三股势力”斗争到底。
再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新疆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做好进行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为此,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
还有,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自觉遵守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坚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坚决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在发现影响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时,要敢于表明态度、敢于站出来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