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3月8日上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各乡镇办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负责同志及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察机构、市优化局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献珍主持会议。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李宗元宣读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省纪委、郑州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面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主要内容,旨在增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思想作风、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学习教育活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三个一”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3月3日启动至5月31日结束,共分动员部署、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我市在郑州市动员会召开后,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早动员、早部署,以“十个一”活动为抓手,特色鲜明抓落实求实效。“十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题辅导培训、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一次座谈交流会、编印一套强化训练题库、一次集中测试、一次电视知识竞赛、编印一套心得体会汇编、拍摄一部廉政主题专题片、观看一部廉政电影、发放一批配套学习书籍和业务书籍等十项活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分管联系科室、协作区为小组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