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此,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晓江说,“工作中人人都会犯错,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我们却不能怕在创新的过程中因出错而被抓‘辫子’、扣‘帽子’而畏首畏尾。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
在基层一线工作多年的镇坪县曾家镇党委书记陈德钧看来,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他希望“三项机制”把选人用人的聚焦点投向基层,通过多种途径选拔基层一线的优秀干部和人才,着力解决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安康市副市长孙矿玲谈及自己的体会时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三个区分开来”与具体问题结合起来分析研究,有容错的范围、有科学评估机制、有纠错配套办法,真正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改革创新的干部。“非常期待‘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很快出台,让广大干部真正入脑入心,形成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强大武器。”
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篇四
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干部这一决定性因素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组织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坚决按照市委要求,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机制、建机制、用机制”,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效力,为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带头学好机制,努力走在前列。“三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力破解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对党建制度改革的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再完善。我们要带头学习理解,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要把握关联性。无论是鼓励激励,还是容错纠错,或是能上能下,核心要义都在于激励,最终目的都在于激发干部的新动能新活力,基本原则都在于从严管理与关爱干部的统一。“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要把握侧重点。鼓励激励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内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要把握新规定。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的鲜明导向。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精神,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能上能下机制着眼于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干部“下”成为常态,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