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严明和遵守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规矩意识。一是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要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必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内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允许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三是强化程序和责任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要有担当意识。四是必须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决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在当前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把严明和遵守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统一,从而确保我们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