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规定责系统施策
用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是一项颇具创新性的系统工程。陕西省委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勇于改革创新,细化工作措施,硬化考评标准,狠抓制度落实,确保“三项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顶层设计明晰内涵。省委建立的干部管理“三项机制”,简言之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三者有机衔接、互为配套、同向发力,在干部选任、管理、考核、监督、奖惩等各个环节形成无缝衔接的制度链条,从内到外让干部管理各要素充分调动、全盘激活,全方位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
三管齐下推“能者上”。“出勤不出力、上班不干事,工资照样领、待遇照样拿”,是长期以来困扰干部工作的痼症顽疾。《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三管齐下”、综合施策,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褒奖、获重用,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时期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要求,省委统筹考虑解决贫困县党政正职出路的“三个渠道”,即在市级班子换届中预留适量职位就地提拔;在省直机关中预留一定的副巡视员职位解决职级;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宝鸡市制定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提出每年评选表彰10名“忠诚干净担当”县级领导干部、20名“创新实干”镇街党委书记(科长)、50名“爱岗敬业”普通公务员,使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十措并举为“错者容”。“想干怕担责、创新怕失误、不干不出错”,是长期以来困扰干部工作的思想枷锁。《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中央“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细化容错的11种情形,健全纠错机制,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敢想、敢闯、敢试者吃下定心丸。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履行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干事创业。渭南将“没有为自己、他人、单位谋取私利”作为容错的前置条件,增加了“有利于改革创新、发展大局的创新工作,群众一时难以理解和适应的”情形,同时做到“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偏”。汉中市坚持保护改革创新、鼓励发展探索,从执行政策、推动发展、处理难题等多个方面规范了可以宽容失误的14种情形,将容错纠错融入干部日常管理,为锐意改革、敢于担当者撑腰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