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拉票贿选案,我们得出深刻的警示: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们应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全党同志和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辽宁贿选案心得体会(二)
中共中央于8月28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各地目前正在积极传达学习贯彻文件精神。通报中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定性是: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之前,曾经发生过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的贿选案,那只是地市层级的。而辽宁贿选案,则是一个省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政府官员、党委常委的选举都被金钱渗透。从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看,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面之广、涉案人数之多、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贿选案带来了辽宁官场的大地震,目前已有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等四名省级干部因贿选落马。贿选还波及了不少地方和企业,一些地市级领导以及一些企业家纷纷落马。辽宁成为继山西之后又一个出现腐败“窝案”的省份。
说实在的,只要有选举,就会有拉票现象存在。贿选在许多民主制度完善的社会里也难以杜绝,关键是如何清晰界定和公开监督。西方国家“贿选”可以搞竞选捐款,但是需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我们目前的选举,还处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的阶段,出于党的纪律考虑,竞选当事人谁也不敢公开竞争,只能暗地里角力,上不了台面的金钱交易就泛滥猖獗起来。
辽宁系列贿选案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和辽宁省分别成立专案组,已经调查了数月,之后会陆续公布相关涉案人员的处理意见。那么,贿选现象在全国早就存在,为什么这次辽宁贿选案令中央如此重视、全力彻查并通报全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