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监督执纪抓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的领导机关应坚持以上率下,争做忠诚看齐、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团结奋进、亲民为民、清正廉洁的模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推动执行《准则》《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书记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做到知责、尽责、负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必须强化担当作为。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员干部推动改革创新,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推动发展,而不是为了谋求个人非法利益,我们都应该保护和鼓励。但这中间如果有个人私利,有违反规定、程序的行为,搞暗箱操作,则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应当鼓励党员干部争当观念更新的先行者、改革创新的促进派、攻坚克难的实干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从而汇聚起改革攻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