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及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当前,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1840年以来,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们正面临来自党内外、国内外的诸多挑战,尤其是在目标愈近、梦想愈近的情况下,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在“四个全面”当中,最后兜底的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能把党管好治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实施就会受影响,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就会落空。而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章党规党纪是根本。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管全党,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范围,而不是只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否则大多数党员就可能处于脱管状态。中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对违反党章的各类行为,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大多数。现在,我们党是一个有着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一个大国的人口数量,我县也有23235名党员(其中公有制单位党员6211名,少数民族党员4000名,女性党员3640名),47个党工委,5个党总支,835个党支部,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而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光靠人盯人去管,肯定管不住、管不好,关键是要靠严明党章党规党纪,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个制度笼子首先是党章党规党纪的笼子。应该说,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但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严格的学习贯彻。要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让党章党规党纪的力量充分释放。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腐败行为“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相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说到底,就是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的纠偏和查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违规逾矩行为,就是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实施八项规定起步,从整顿“文山会海”到治理“舌尖上的浪费”,从整治“车轮上的腐败”到打击“会所里的歪风”,从清理节庆活动到禁止公款送节礼,从一个个节点、一件件“小事”,狠抓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按照中央的说法,就是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驰而不息。在抓作风建设的同时,运用霹雳手段,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经过几年来的正风反腐,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成效还仅停留在“不敢”的阶段,远没有达到“不能”,更没有做到“不想”。比如,十八大以来,赫章县纪委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2件,查处人数30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30人(次),书面检查7人,通报批评71人,辞退3人,公开道歉1人,其他方面问责30人;共查处“四风”方面问题34个34人,辞退解聘18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51.45万元。其中9月以来,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件,查处人数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查处“为官不为”案件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点名道姓通报150名“为官不为”干部,举办集中教育培训,对81名干部进行召回管理。共对发现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提醒谈话88人,函询20人,诫勉谈话45人。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任重而道远。从纪律审查的情况来看,党员领导干部“破法”无不从收受“三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任人唯亲等“破纪”问题开始的。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党章意识不强,党规党纪观念淡漠,已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根本不讲规矩,无底线、无组织、无敬畏,是典型的“三无干部”。这样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如果我们的工作能够把住执纪关,能够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也不至于导致有的干部“今天是好同志、明天是阶下囚”。所以,我们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目的就是要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防止养痈遗患,防止放任自流,使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保障干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