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中心环节。
当前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我国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这将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政府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为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今年6月国务院在自查和实地督查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围绕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等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评估,以便与自查和督查情况进行对表分析。
在第一方执行、第二方监督之外,引入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估,如同一面镜子,帮助政府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推动政策实实在在地得到落实。
创新第三方监督,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完善来自人大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指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