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深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党章》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会这项新规定的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新《党章》对党员的权利虽然全部沿用了十五大党章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应从十六大党章所体现的时代精神的角度来领会党员权利的新内涵。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我认为,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坚韧的革命品格和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为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理论上更成熟、思想上更统一、政治上更坚强、内部更团结、同群众的关系更密切的党而努力奋斗。
三、学以致用,指导工作
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领会十八大大会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在知大局、想长远中提升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辨证思维能力,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