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讲四有”依据于党章精神和规定,彰显合格党员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是学好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一部党章演进发展史,反映了我们党从幼年走向成年的历史过程,记录了我们党思想、理论、主张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逐步深化的历史进程。
从党章的地位作用看,党章体现全党最高意志,代表全党最高权威,彰显全党最高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强调把学党章摆在首位,实质上是对这个总规矩的全面回归,是对党章精神的自觉尊崇,是对党章各项规定的忠实践行。“四讲四有”中的每个“讲”、每个“有”,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来源于党章、依据于党章,是对党章精神和规定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从党章框架看,“总纲”全面规定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党的根本政治主张、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党章条文则根据总纲要求,从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等依次展开、逐条规定。开篇第一章即为“党员”,8条义务和8项权利,为“四讲四有”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源泉;第六章“党的干部”则在党员义务和权利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加具体的6项要求;第七章“党的纪律”明确要求:“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逐字逐句地通读党章,我们会有一个强烈的感受,党章章章都在阐释“四讲四有”的价值内涵,处处都在明晰“四讲四有”的行为规范,句句都在强调“四讲四有”的规定要求。
可以说,只要抓住了学习党章这个基础,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理论基础和法规来源;做好了尊崇党章这个基本功,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根本依据和行为标杆;学悟了维护党章这个终身必修课,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持续动力和检验标准。
“四讲四有”根植于党的历史使命和担当,指明合格党员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重大论断,是对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担当有机统一的深沉考量,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及其成员提出的时代要求,是对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发挥时代引领作用的伟大号召。
我们党一路走来筚路蓝缕,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涌现出许多优秀共产党人。革命战争时期,以方志敏、恽代英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焦裕禄、王进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一颗红心献给党,献完青春献子孙;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杨善洲、菊美多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甘于奉献、一心为民。尽管他们践行党员要求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他们的身上都传承着党的政治基因,他们的心中都永远装着群众,他们的行动都证明了信仰信念。“四讲四有”就是站在这样的历史和时代高度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