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品行,比道德形象。将党员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打击报复,侵犯他人利益,生活作风不检点,虐待家庭成员以及邻里关系不和睦等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作为衡量党员品行的评价标准纳入督查;严厉打击党员作风霸道、欺压殴打群众和坑蒙拐骗等败坏社会公德的行为;时刻提醒党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让党员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严查党员品行,看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行和工作品行是否纯洁,使党员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主动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自觉做社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查履职,比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为抓手,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督促党员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将是否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带头发展的思路是否清晰,创业致富成效明显,带领群众一起同步实现小康等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员履职的督查内容。使广大党员们秉持创先争优的理念,齐心协力,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发挥自己在同步小康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荣誉面前不伸手,困难面前不退缩,扎扎实实的工作,真正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带头推动全县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目前,通过“五查五比”工作的推进,全县11741名党员积极参与“手抄党章100天”活动,抄写优秀作品获全国学习小组采用,全县358个党支部已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乡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四进四送”活动60人次,2600余名基层党员参加了集中党课学习。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和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