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好“尊重习俗”的钥匙,巧解习俗问题之锁
一是互学文化,增进各民族间文化认同。如,组织各族妇女开展了服装秀大赛、民族传统美食大赛,城乡汉族群众跳麦西热甫、唱少数民族歌曲,少数民族群众演唱秦腔、京剧、豫剧,各族群众一起扭秧歌、打太极、抖空竹、耍社火等活动,多元交融、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民族团结氛围越来越浓。二是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互学优秀文学作品,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三是各民族间相互学习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产经验、生产技能及思想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现代意识。四是互学语言。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深入开展了“每周一句话”“每周一课”学习“双语”活动。同时,大力倡导汉族群众学唱维吾尔语歌曲、学习朗诵维吾尔语诗歌,少数民族干部学唱汉语歌曲、学习朗诵汉语诗歌。
此外,还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等融情实践活动,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积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着力营造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浓厚氛围。
特别是针对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人员,我们通过帮扶的办法,以心换心、争取人心、赢得民心。比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积极支持新世纪服装厂等企业在哈密市五堡镇等乡村建立分厂开办民生工业,吸纳250名五堡农民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曾经是蒙过面纱的妇女;为五堡镇协调解决5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安置12名帮教对象就业;扶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4个,吸纳61名帮教对象进入合作社;奖励重视教育的家庭,有30多个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人员转变观念,送子女上汉语学校。
四、用准“宗教规律”的钥匙,巧解宗教问题之锁
一是注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不断强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联系宗教人士“两项制度”,有效地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三是严禁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既要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要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四是巩固和落实在宗教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和措施。只要是寺管会、宗教人士能够解决的宗教领域一般事务,决不动用政法力量和行政强制手段,有效避免引发信教群众反感,激化矛盾。五是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积极督促宗教人士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之中,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较好地抵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