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举措,提高从严治党实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当前形势下对我们的作风、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敢担当”上铆劲发力,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作为县一级党委,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走进群众,接地气、通下情、解民忧。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崇尚多做少说,开短会、讲短话,减少层层批示,提倡面对面了解情况、实打实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为所欲为、自鸣得意的,还有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等干部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处。顶风作案的要严肃查处,从重处理,决不姑息。
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条规。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要烂熟于肚、牢记于心,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级纪律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真正使纪律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抓节点。加强纪律建设,关键看行动,重在抓细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小处做起,比如教育系统可以从开学季、教师节入手,卫生系统可以就红包、拿回扣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防懈怠。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认真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从规范制约用权行为的角度出发,深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权力配置有依据、行使有边界、运行有监督。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系统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法纪法规教育,让各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做到心中有纪律,凡事讲规矩,防微杜渐,防患未然。